05-10 09:59
我是一名在外地打工的,劳动节回来,发现孩子的学校又改作息时间了。
我们家住三周乡,孩子明天要做校车去学校,早上五点多就要去等车。
因为樊川中学早上六点四十就要上早读课。
然后中午十一点二十放学,中午十一点五十又要上课。
中午从下课到上课就半个小时,其目的是为了让学生在学生食堂吃饭,一学期午饭850元。
下午从十一点五十到七点四十五才下晚自习。
晚饭也半个小时,收费450元,其目的也是为了让学生在食堂吃。
另外,每一个学生在食堂吃,班主任就按人头拿一定费用,所以班主任基本强迫学生在食堂吃。
我孩子晚上到家都快九点了。
请问广大网友,在义务教育阶段,国家规定初中生在校时间不得超过七小时,可是樊川中学学生在校时间长达十四个小时之久,这样合理吗?